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体版简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2  浏览次数:380
核心提示:(本网讯)近日,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对4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了处理,西城区委通报了处理情况: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
 (本网讯)近日,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对4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了处理,西城区委通报了处理情况:
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决定给予任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组织教职工赴国外考察交流期间,组织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给予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院长阮秉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院副院长陈卫、祁建新、孟欣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城区疾控中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给予该中心党委书记赵玲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刘淑岭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副主任兼纪委书记秦京宁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助理李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城区环保局副局长邓焕哲同志、办公室会计苏文成同志在“低谷电补贴”发放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致使补贴款被该局干部王某(另案处理)恶意套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决定给予邓焕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文成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