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支持党中央、政府决策部署,在疫情期间没有营业。
(二)注册地址在郑州市范围内的公司企业,且注册成立日期在2019年12月以前。
(三)因疫情无法营业面临的房租减免纠纷或因疫情无法生产面临的合同履行纠纷。
二、资料提交流程
(一)资料提交公司要对提交的营业执照、合同等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提交内容: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联系人身份情况以及联系方式。
(三)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荣康律师事务所邮箱:rklssws@163.com
(四)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凡符合上述情形的公司,将资料发送至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电子邮箱后24小时内,律所将安排律师和您联系,通知您需要补充的资料及后续工作开展事宜。疫情结束后,请您及时到荣康律师事务所签订免费代理合同,荣康律师事务所承诺依法完成代理事项。
河南荣康律师事务所建议广大企业,在受到荣康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同时,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货真价实地回报消费者,让我们“同气连枝、共盼春来”,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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